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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关于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

来源:passxmu.com   作者:聚英厦大考研网  浏览:2632  发布时间:2016/7/28

  各位同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17年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厦大教〔2014〕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7年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位同学,本院专业成绩排名情况已在学院公示榜公示,专业成绩排名前40%的同学具备申请推免生的条件。请具有推免资格的同学填写附件1《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并且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参照附件3《环境与生态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细则填写附件4《环境与生态学院2017届推免生综合成绩表》。于7月21日下午5:00前将附件1、4与证明材料纸质版交到院团委(A206)张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证明材料如有电子版请一并发送)发送到团委邮箱ceetw@xmu.edu.cn,主题命名为“推免材料-专业-姓名”。


  另,成绩在40%以内放弃提交推免资料的同学填写并提交附件5《厦门大学2017年放弃推免生承诺书》,并将电子版发送到团委邮箱ceetw@xmu.edu.cn,主题命名为“放弃推免-专业-姓名”。


  一、推免生工作进度安排


  1.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6月)


  各学院应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订2017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示,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教育部要求,从2014年开始,各校和各学院制定的推免生实施办法必须提交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请各学院将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名单(含电子版)于6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2.报送学生排名(含专业排名、综合排名)(7月)


  各学院按照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以专业(专业方向)为单位对学生进行专业成绩(综合)排名,《学院推免生成绩排名》(见附件2)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前报送教务处。


  有推免意愿,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厦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符合推免生条件的申报者应积极联系拟报读的单位或学科点(如参加推免夏令营等)。教务处依据学院提供的专业(综合)排名为学生出具证明。


  3.学院报送推免生初选名单(9月上旬)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时间约为9月初,以教育部文件公布时间为准)。各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依序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见附件4)。因我校开学较晚,因此,各学院应于9月份前完成推免生入围大名单的综合排序、公示等环节,待名额下达后,直接根据名额依序向学校推荐。


  4.学校审定并上报推免生名单(9月中旬)


  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定,并在教务处主页(jwc.x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并获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具备推免生资格,推荐阶段工作结束。


  二、推免生工作有关要求


  1.专业排名、综合排名及外语条件


  专业排名、综合排名及外语条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其中:重修通过的成绩按60分(百分制)计算绩点,辅修成绩不计算绩点,转专业前的专业课程及任意选修课程不计算绩点。面试成绩应着重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潜质,面试成绩组成及比例由学院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时确定。


  2.推免生名额


  推免生名额待教育部下达各校指标后确定,分配原则按照《实施办法》第六条至第九条有关规定执行。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生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填报志愿等方面的指导,引导学生珍惜推免生资格、慎重考虑自身学业及职业发展规划。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与学院签订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3.支教团专项推免


  2017年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工作继续纳入全校统一的推免生工作管理范畴。研究生支教团从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中招募,其中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前50%。支教团考核、选拔工作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报名参加支教团的学生,须同时提交附件3和附件5。


  4.科创竞赛专项推免


  2017年推免生工作中,学校继续划拨部分推免生名额定向用于科创竞赛专项推免。具体事宜待教育部下达年度推免名额后公布。


  推免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的推免生工作进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应透明、规范、明确、科学、合理,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着重对学生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考核,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推免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推免生工作联系人:陈均宇,电话:2182275,电子邮箱:chan@xmu.edu.cn。推免联系人QQ群:29651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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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docx

  环境与生态学院2017届推免生综合成绩表.docx

  第18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

  攻读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推免生申请书(外校考生).docx

  环境与生态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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